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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2)

  一为爱了岳堇十年,他应该最美好的青春都献给了这个男人,直到他结婚了他还爱着他,多么可悲可笑。

  一为的道德和最后的底线要求他离开岳堇,可岳堇不知道是怎么了,却不愿意放过他。连岳堇的妻子都怀疑上了一为。一为的生日那天,岳堇来一为公司楼下接一为下班,一为也想和岳堇说清楚,不愿意在这样纠缠下去。结果岳堇不愿意,强吻了一为,盼了十年盼来这么个吻,没有甜蜜,只有说不出口的恶心。

  岳堇的妻子本来就怀疑他们两个人有什么,派来私家侦探跟踪他们,拍下了这一幕。

  岳堇的妻子是喜欢岳堇的,不管出于各种心情,她咽不下这口气,将照片寄到了一为的公司和家里。

  社会对于同性恋的接受和认同程度在加深,但是这种成见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消除的,再加上与一为纠缠的那个男人是个有夫之妇,舆论的压力几乎都要将一为压垮。

  一为还没有将一为压垮,先将一为的父亲压垮了。一为的父亲程河西是个再古板不过的男人,又有着高血压,一时气不过,就给中风了。

  为了躲避这些风言风语,也为了给父亲寻求更好的治疗,一为卖掉家里的房子,又打通了一些关系,到了美国去。

  一为是搞计算机的,但慧谷最不缺的就是人才了,在米国,日子过得并不是特别好,母亲照顾父亲,一为就在硅谷找了份清洁工的工作,蓝领的工资并不低,一为又是个善于学习的,清洁工作做的好,又常常帮助那些精英们做着力所能及的小事,终于有一天机会降临了,一为有了可以成为白领的机会。初级白领工资低,一为更加省吃俭用地过日子。

  认真、刻苦,加上一定的天赋,一为成为华尔街一颗耀眼的新星。

  积累大量财富,一为除了赡养父母,就一心扑在工作上,他一生未娶,资助了许多孩子上学。在外人看来,是个成功的有钱人、孝子以及慈善家,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只是一个被伤透了心的普通人。

  一为的父母老而思乡,一为自知亏欠父母许多,自然是事事以父母为先。却不料,飞机失事了,一睁眼,就回到了高一。

  没什么事情是一为承受不来了。况且,又能见到相对年轻健康的父母,想想都是极其幸福的事情。

  “这么多臭袜子呀。阿为呀,要学些自己洗一下,你宿舍的人都不嫌弃你吗?”母亲的声音将一为的思绪拉了回来。

  “妈,你先放着,把衣服扔洗衣机就好,袜子我等一下再自己洗。”重生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周五早上了,行李周四晚上小一为已经塞好了,一为早就忘记里面有些什么了,花了一上午消化重生这件事情,能缓过来已经很了不得了,哪还能在意这些小事呀。

  “妈这次再帮你洗一下,下次你可要自己洗。”母亲这句话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但是,下一次还是会说这句话,然后将一为的衣服给洗了的。王丽莎是舍不得儿子干活的,特别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干活。

  阳台的水声哗啦啦啦,一为默默给母亲留了一碗汤之后去把碗筷都给洗了。

  然后拿上睡衣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打算去睡一觉,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为在40多岁的时候养成的,那时候他的身子有些不好,是早年损的太厉害了,所以注重养生。

  王丽莎洗好衣服,看到一为在睡觉有些吃惊,一般一放月假回来一为就开始玩电脑的,没办法,被关了一个月出来了总是要发泄发泄的,看到桌子上留的那碗汤和已经洗好的碗筷。心中很是安慰,孩子大了,自己会想了。

  ☆、一家人

  程河西是镇上的一个小干部,今天凑巧下乡去,一下班就赶紧回家来看儿子。

  回家的街上有卖卤猪耳朵的,一为就好这口,程河西大手一挥,买了一斤回家。

  王丽莎又去上班了,一为醒来后水果已经洗好放在茶几上,他看了看时间,四点钟,还算早,吃了水果。

  一为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拿起来看,英语当年是最不行的,现在反而成为最简单的,毕竟是在美帝国呆了快大半辈子,数学也还好,就是其他的科目,可以说,一窍不通。还有一个月就期末考,想想就有些头疼。

  把语文课本上该背的先抄在笔记本上,这字还是不行呀,一切任重道远。

  英语先不管,其他科目稍微翻翻书,心里大致有个底,就快五点了。

  一为去准备煮粥晚上吃。三个人大概半斤米就差不多了,放上三分之二锅的水在高压锅上,用电磁炉开大火煮上个十分钟就差不多了。电磁炉有定时功能,不用管。一为就拿起笔记本开始背语文。

  程河西回来见到的就是儿子这般刻苦模样,儿子以前读书可不是这样,凭着自己有几分小聪明,吊儿郎当的读一点是一点。对于现在一为的认真,程河西很是欣慰。

  就应该多割点猪耳朵回来,给儿子补补脑子。啊,不对,买猪脑子才对,就是不知道儿子吃不吃这个。

  “爸,你回来了。”一为听到开门的声音。

  “对,”程河西换上拖鞋,走到一为旁边,“读的是语文?也对,上次你语文没考好,是该多读读,我给你买了猪耳朵,现在吃吗?”

  “先不吃,爸你先去喝一下茶,壶里的水刚刚烧的,应该还不是特别凉。”

  一为走出房间,打开冰箱瞧了瞧,蔬菜堆满了冰箱,肯定是外婆种的,家里的蔬菜都是外婆给的。很多年没见过外婆了,真的很多年了。

  拿出一颗白菜,打算做白菜卤,白菜和肉炒熟后打卤下去,再炖一会,最后盖上锅收汁,这是一为学会的第一道菜。

  在喝水的程河西听见厨房发出的声响,赶紧过来,“儿子,等你妈妈回来让她煮,这些东西你不会的。”

  “让我试试看吧,这个菜挺简单的,我不会把厨房烧了的。”一为笑着把父亲推出了厨房,然后关上厨房门,打开吸油烟机,热锅倒油,放蒜头下去煸,等出了味道再倒进去洗干净切好的肉,肉炒的稍微变色后再倒入白菜,大火爆炒一会后加点水炖一会,红薯粉加水搅拌均匀,倒进去打卤,盖上盖子收汁装盘,就好了。

  麻利地洗了锅,又煎了鸡蛋,晚上吃了这些就够了。把菜端出去后,一为回厨房收拾灶台,正收拾呢,妈妈回来了。

  “老程,你煮的?破天荒呀!”一为家一进门就是餐厅,所以王丽莎一回来看到的就是桌子上的菜。

  “儿子煮的,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程河西是不太相信一为的手艺,一为孩子只是一时新鲜想下下厨,又或者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什么任务,所以也没拦着儿子去“浪费”食材。

  儿子煮的,再难吃也得全部吃掉,对不对。实在不能吃,不还有猪耳朵和家里常备的榨菜嘛。

  “哎呦,乖儿子,那我可得好好尝尝。”

  这时一为已经把碗筷给拿过来了。

  味道还可以嘛,第一次做就能出师了,不错不错。等吃好后一为抢着要去洗碗,被王丽莎拦住了,“快去玩一会,妈来做就好了。”

  想到记忆模糊的古诗词,唉,还是先搞定这个再说吧。

  ☆、高一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