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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2 / 2)


  高璐思和高露园从穆锦的小店里出来, 两人到街上逛街。高露园这时候才和高璐思谈起自己对祁阳的看法。

  她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她也不怕高璐思不高兴,她道:“思思,我觉得你那个对象不太好。”

  高璐思脸上的笑容耷拉了下来:“姐,为什么这么说?”

  高露园在今年也谈了个对象, 那个对象和她门当户对,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长大,感情十分稳定。

  有一句话说得好,一个人爱不爱你,看眼神就能看得出来。刚刚在家里,高露园重点观察过祁阳,她没有在祁阳的眼神里看到爱,反而看到了一丝厌恶。

  那一丝厌恶很淡很淡,转瞬即逝,要不是高露园观察得仔细可能就要错过了。

  高露园觉得祁阳并不爱她妹妹,之所以和她妹妹在一起,为的不过是他们家的权势。

  有些话哪怕是亲姐没也没办法直白的把话说出口,高露园只好另辟蹊径:“思思,你和祁阳也谈了两个月恋爱了吧,这两个月来,他主动拉过你手吗?”

  高露园琢磨着要是祁阳真的不喜欢她妹妹甚至是厌恶她妹妹,那他指定不会主动和她妹妹亲近。

  高璐思低着头。高璐思和祁阳认识有大半年了,确认关系也有两个月了,这两个月来,祁阳会送她花带她去看风景给她买好吃的,但肢体上的接触却实在是少之又少。

  高璐思为人矜持,祁阳不亲近她,她也不好意思主动。但在她决定带祁阳回来后祁阳却一反常态地和她亲近起来。

  对此,祁阳的解释是两人见父母了,两人很快就结婚了,在亲密一点也没有关系了。

  对于祁阳的解释,高璐思心里甜甜的,她认为祁阳是个有担当的人。

  听了高露园的话,祁阳辩解道:“姐,祁阳是个正人君子。”

  高璐思的意思就是两人亲密的时候都很少了?

  听了高璐思的话,高露园嗤之以鼻:“我的傻妹妹哦,这男人啊要是真的喜欢一个女人,哪有不想挨挨碰碰亲亲热热的。再正人君子,面对自己喜欢的人不也会情不自禁吗?”

  高璐思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便闭口不答。高露园见状也不再相逼,两人在百货大楼附近的皮鞋店一人买了一双高跟鞋后相携回家。

  下午,祁阳便返回了东来县。祁阳走后,高家所有人对高璐思和祁阳的事儿展开了一个家庭会议。

  男人们一致认为祁阳虽然资历不高,但工作能力不错,为人也很圆滑,是个可造之材。

  女人们觉得祁阳一表人才,家境也不错,是个良配,只有高露园持反对意见。

  一通讨论过后,高璐思的母亲张洪秀询问高璐思她和祁阳有没有近期订婚或者结婚的打算。

  高璐思柔柔一笑:“妈,我和祁阳才刚刚谈朋友呢,了解得还不够彻底呢,再谈谈看吧。”

  张洪秀和高明对高璐思这个女儿一向是宠爱的,她今年二十一岁了,但在张洪秀和高明心中她还是个小孩儿呢。高璐思说她想再谈谈,那就再谈谈,没什么大不了的。

  入夜,高璐思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睡。一闭上眼,高璐思的脑海里就想起了高露园说的那句话。

  是啊,祁阳是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面对喜欢的人时,怎么就那么稳得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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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锦的小店生意渐渐地好了起来,与此同时,她开始在工商局申请云锦这个品牌相关的标签和店名。

  申请标签需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穆锦上辈子就跑过两次,对此也算是轻车熟路,这辈子跑了两趟工商局,便把这个标签申请了下来。

  在申请下来的第二天她特地定做的云锦服装的招牌也被送了过来,穆锦让顾清桥将招牌挂上,又买了一挂鞭炮在门口热热闹闹地放了。

  罗小云知道穆锦的店装上招牌了,还特地去买了一对花篮送了过来。

  花束是百合的,放在店里将整个屋子都熏香了。

  在店铺装上招牌的第二天,罗小云来取走了定做的西装。她回到家张三壮正好在,罗小云二话不说便拿着西装往张三壮身上套。

  裁剪合身的西装穿在张三壮的身上,掩盖住了他身上的那抹粗鄙与匪气,让他平添了几分儒雅。张三壮和罗小云也定做过好几回西装,做得最好的那一回是张三壮在香江那边找人做的,花了大价钱的。

  那套西装现在就放在楼上的衣柜里,被罗小云用防尘袋装得好好的。

  罗小云找了一条条纹领带来,打在张三壮的脖子上看整体效果:“三壮,我觉得小锦这西装做得不比香江那边的老师傅做得手艺差啊。”

  张三壮挺着胸:“那以后咱们的衣服就都交给她做了?”

  罗小云后退一步:“你以为人家是你家的裁缝啊?人家就没有别的事儿啊?小锦有这门手艺啊,以后成就不会差,没准以后咱们想找人家做衣服人家还没空呢。”

  他们市里到底还不大,想找个手艺特别好的师傅少之又少,穆锦的手艺从这套西装便可以看得出来,她觉得穆锦成名之际不会太远了。

  罗小云在第二天又找到穆锦,拿了一身暗紫色的金丝绒布料给了穆锦,穆锦根据罗小云的身材,给她做了一身旗袍。

  暗紫色的旗袍流光溢彩,穆锦没有多做修饰,只是在领口处做了一个小小的镂空设计,又点缀了几颗珍珠,衣服的包边她用的是暗绿色,镶嵌上去后不显突兀,反而将暗紫色的旗袍映衬得更加华贵。

  罗小云拿到起跑后很是喜欢,正好最近有一个晚宴要出席,在晚宴到来的那天罗小云到常去的发廊做了个头发,穿上了穆锦给她做的旗袍,提着一个镶着珍珠的小皮包挽着张三壮的手去赴宴了。

  紫色的旗袍她配了一双黑色的尖头高跟皮鞋,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和一身黑色西装仪容得体的张三壮走在一块儿,如果不知道他们家底细的,绝对看不出来十多年前她们夫妻俩是在地里刨食的。

  来参加这个商业晚会的人家非富即贵,晚宴结束后,罗小云不止和以前看不上她们这些暴发户的人家搭上了话,还约了好几个人到穆锦的小店里做衣服。

  第二天罗小云带着几个富太太到穆锦的店里时穆锦怎个人都傻了。

  她的创业目标是开一家儿童服装公司,准备等以后资金充足后再进军女装市场做中高档女装,咋才帮罗小云做了两套衣服,她的创业目标就一路跑偏,往高定成衣去了呢?

  然而有钱不赚是傻子,罗小云带来的客户都是有钱人,她们做衣服只看款式和质量,给的钱财相当大方,穆锦思考时间仅仅用了三秒钟,便把创业目标更换了。

  一口气接了三个单子,穆锦客客气气地把罗小云带来的几个贵妇送走,回到店里她立马给罗小云倒了一杯水。

  罗小云陪了好久的笑脸,正好渴了,接过穆锦递过来的水杯一饮而尽。

  “表婶,真的是太谢谢你给我介绍生意了。”穆锦是真的感激罗小云,她今天接的三个单子都是自带料子的,每套衣服光手工费就给了她三百块,三套衣服就挣了小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