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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 / 2)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虽然陆小凤也想看看沈百终穿彩色衣服的样子,但他也珍惜自己去找沈百终玩的机会,所以还是忍住欲望,赶紧和沈百终一起走了。

  两个人出了店面,都觉得有些奇怪。

  陆小凤靠在门前的大柳树下,有些犯傻,黑衣人难道不是雄娘子?他的帕子难道是从那个黑衣人那里抢来的?

  沈百终道,也许黑衣人就是雄娘子,也许他确实有一个女儿。

  陆小凤又开始摸自己的胡子,他总是有些闲不下来,你说的有理。雄娘子祸害了那么多女孩子,总有一个会怀上身孕。

  寻常人替女儿买衣服,绝不会蒙住脸的。沈百终淡淡道,只有他那样声名狼藉的人,才会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陆小凤点头,所以我们该等一等。

  等?

  对!陆小凤道,这帕子若真的是雄娘子替自己女儿买的,那么他一定是万般无奈下才用掉了这帕子,为了哄女儿高兴,他说不定会再来买一块!

  那就等。

  陆小凤站直身体,拉住沈百终的袖子,把他拽进对面的客栈里去,我们寻个房间坐着等,不管这黑衣人是谁,他总不会白天来的。

  好。

  两个人选好房间,支好窗户,一起坐在窗边喝茶,春风轻柔,吹得人只想睡觉。

  陆小凤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沈百终立刻就注意到了,你可以先去睡一觉。

  陆小凤也不矫情,一翻身就上了床,伸手给自己拉上被子,一眨眼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沈百终看他一眼,转回头去,发觉不对就又转了回来,脱靴。

  啪啪两声传来,陆小凤蹬掉靴子,又往里缩了缩。

  等他一觉睡起来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没有点灯,沈百终不知去了哪里,陆小凤也不着急,动也不动地躺着,伸直两条腿,就好像是在发呆。

  沈百终总不会抛下陆小凤走的,他若是走了,即使不留下纸条写明去处,起码也会替陆小凤点着灯才是。

  他担心陆小凤醒来会觉得害怕,担心陆小凤下床时找不着鞋穿,担心陆小凤看不到桌上的茶杯喝不到水

  他总归要担心的,沈百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若是在乎一个人,简直恨不得把那个人挂在衣服上看住,再在脖子上写个编号,注明了丢失请找北镇抚司。

  这时突然响起了开门声。

  能让陆小凤听不到脚步声的人,除了沈百终还有谁呢?

  沈百终放下手里的托盘,点着了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