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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2 / 2)


  颜色被喂得肚子饱胀,瘫在座位上懒得起来,最后是被霍正希半扶着走出餐厅的。他把她扶上车子,贴心地系安全带,还问要不要去买药。

  “后悔给你点了这么多,要不要吐一下?”

  “不用不用。”

  吐什么的也太毁形象了,颜色只需要一点时间消化一下就好。

  霍正希就替她理了理头发,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跟颜色商量:“明天你有没有空?”

  “有啊,考完了就没事干了。我这个假期不回国。”

  她讨厌坐飞机,所以不怎么频繁回国。

  想到这个她不由坐直身子:“你是不是要回去?”

  “不回去,回去也没什么事儿干。再说你在这里,我也不会走。”

  一番甜言蜜语把颜色轰得七昏八素。

  “那你明天有什么安排?”

  “想带你去见见我的家人。”

  这么快就见家长?颜色的背愈发僵直。她跟霍正希统共恋爱不到一个月,这进展未免太快了。

  “现在就要见你家人吗?”

  “别害怕,不是我爸妈,只是哥哥姐姐而已。”

  “你哥哥姐姐也在这里?”

  “嗯,是堂哥和堂嫂。他们定居这里,所以我才会来这里留学。”

  这话解开了颜色一直以来的疑问。

  总觉得像霍正希这样的学霸,不该来土澳这种地方。凭他的智商去美国顶尖学府也不成问题。

  “来这里是为了有人照顾你?”

  “家里人的想法,他们觉得有亲戚在会好一点。”

  霍正希没跟颜色说,他出国并不是为了学习,只是想逃离一些束缚。去哪个国家都无所谓,不要留在国内时时被家人的双眼盯着就可以。

  “你不想去美国吗?”

  “去哪里不一样,学什么取决于你自己,不在于学校。除非你只是要想那一纸文凭。”

  颜色听得牙疼,学霸的气度就是不一样,他这样的人就算没上过大学,也跟别人不在一个层次。

  当然那是她年轻时不成熟的想法,很多年后明白了霍正希生在怎样的一个家庭,她才真正懂得他说那番话时的底气。

  他那样的人,即便没念过书,也早已在出生的时候就走到了别人前头。

  人比人气死人。

  因为要见霍正希的家人,颜色那晚睡得很早,第二天起来洗澡弄头发还敷了个面膜,剩下的时间就在那里挑衣服。

  说不紧张是骗人的,哪怕只是堂哥堂嫂。

  霍正希说了是吃午饭,十一点的时候来敲她家的门,颜色还在那里为两条裙子纠结。

  林琳给他开了门,笑着解释:“我们颜色还在梳妆打扮,她想不好穿哪身衣服出门。”

  霍正希谢过她后去敲颜色的房门,一进去果然看到床上两套衣服。

  一身清新一身素雅,各有各的好。

  她让霍正希帮忙选一身,对方却摇摇头,走到衣橱间打开门,开始给她挑牛仔裤。

  “怎么,这两身都不好吗?”

  “不是不好,太冷了。”

  大冬天的,穿裙子对膝盖不好。

  “可是裙子好看啊。”

  “在我哥哥面前,你不用太好看。”

  颜色当时不理解这话,等看到霍正希的堂哥时才真的明白这话的真谛。

  她以前一直认为霍正希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但霍家堂家完全打破了这个认知。论五官精致程度,霍正希真的不及他哥。

  长成那样的男人,只存在于画里吧。

  不得不感叹他家基因的强大。

  霍堂哥这人性格十分开朗,甚至有些逗逼。跟他的漂亮外形反差特别大。大概是在国外待久了的缘故,对谁都很热情,见了颜色就是一个大大的熊抱。一开口说话整个人就往外透着欢乐的气息,完全不符合颜色对帅哥原本的定义。

  这么看来,还是霍正希更好。帅得恰到好处,性格也足够高冷。

  这个霍堂哥,整个一个高配版的华三多。

  堂嫂又是另一种画风,知性、聪慧,说话慢条斯里,和堂哥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家里她显然是最有话语权的一个,堂哥永远都跟在她的屁股后头,一副老婆奴的可爱模样。

  颜色身上的拘束感一下子就没了。

  堂哥愈加人来疯,正说着话呢突然转身上楼,过了一会儿拿了样东西下来,硬塞进颜色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