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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官飞竟能用出这种方法来,光凭这一份心性,江湖上的年轻人就要被甩开一大截。

  沈百终提起放在桌上的绣春刀,一句话也没有说,径直走向门外。

  上官飞虽然也没说话,握着匕首的手却在颤抖。

  两人擦肩而过后,上官飞的手却不抖了。

  不光是手,他抖哪里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的穴道已被人点住。他的内力也被人封住。

  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的法子其实不错,只可惜还是太年轻了点,等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命的重要。

  陆小凤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你也会明白拿自己威胁别人的愚蠢。

  第90章 金钱帮菜口铜钱

  陆小凤紧跟在沈百终身后出了门。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就呆在小店里,那附近都是锦衣卫,远比兴云庄里要安全,更何况独孤一鹤马上会出来陪着他们。

  之前的事情发生一次已经足够。

  太阳已完全升起,昨夜又下了点雪,巷道里的积雪本就没有融化,现在更是多了一层。

  陆小凤朝地上看了一眼,立刻就看到几行脚印。

  一行是那高个子锦衣卫的。

  一行是上官飞的。

  往后看,还有一行是他自己的。

  这三行脚印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的动作,也有朝廷的风度。

  即使是龙袍的针脚,也不可能再好了。

  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也是这么做出来的。

  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的颜色,一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所以沈百终这唯一不能隐藏好的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的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的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陆小凤啃着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一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的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的老农,挎着菜篮的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的姑娘,卖肉的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的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了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一个,自己留着一个,一边剥壳一边看着卖菜的大婶打孩子。

  忽然有一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一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一道疤,下半身没了左腿,所以手里攥着一把拐杖。

  陆小凤一眼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的拐杖是用铁做的。